出塞曲十六首

明 · 胡应麟 · 七言绝句

原文
书生骨相未封侯,暂逐荆卿卧酒楼。
腰下鱼肠公莫舞,大荒曾挈郅支头。
译文 / 白话释义

书生的骨相显示不会被封侯(意谓未得封侯之运),暂且追随荆轲一样的人物卧于酒楼。腰间佩着鱼肠剑的人不要张狂起舞,在边远之地曾经提着郅支单于的头颅。

注释

指人的骨骼、形体和相貌,旧时认为通过骨相可判断人的命运贵贱。;即荆轲,战国时期著名刺客。;古代宝剑名,专诸刺吴王僚时所用的剑。;郅支单(chán)于,匈奴单于,后被汉朝诛杀。

赏析

这首诗在文学手法上运用了用典的方式。诗中‘荆卿’即荆轲,是古代著名的刺客勇士,以荆轲自比或类比相关人物,增加了诗歌的豪迈和悲壮之感。‘鱼肠’剑也是古代名剑,增添了一种神秘和英武的气息,‘郅支头’的典故则展现出一种对往昔英雄壮举的回顾与向往。在情感表达上,诗人透露出一种壮志未酬的愤懑,‘书生骨相未封侯’表达出诗人认为自己虽有才华抱负,却未得封侯显贵的境遇,有着怀才不遇之感。在意境营造上,通过‘卧酒楼’构建出一种落拓不羁、壮志难酬的氛围,而‘大荒曾挈郅支头’又营造出一种宏大、壮烈的意境。主题思想方面,表现出诗人对自身境遇的不满以及对建功立业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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