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铙歌十八首朱鹭

明 · 胡应麟 · 五言

原文
战城南,日无色。壮士长征死,愿作乌鸢食。请谓乌与鸢:“壮士死,国家委。
身丧其元,汝食其肉,一胡忍且残。世有大豪元恶巨奸,杀公吏,探赤丸,暴戾恣睢脍人肝。
一旦祸机发,横尸道旁,血如流泉,腐肉如丘山。汝胡不食,甘此忍且残。”
请为乌与鸢答君子:“言世有大豪元恶巨奸,司命不敢录,司败不敢拘,司隶不敢纠弹。
十九老死牖下,子孙贵盛,冢墓象祈连。彼虽有肉血,我安得餐。
壮士不自惜,委身徇国家,丧其元,我固当得食,彼复何言。”
译文 / 白话释义

在城南发生战斗,天空都变得黯淡无光。壮士长途征战而死,甘愿被乌鸦和老鹰啄食。(有人)对乌鸦和老鹰说:‘壮士为国捐躯,国家抛弃了他。身首异处,你们啄食他的肉,怎么如此残忍。世上有大恶霸、首恶、大奸贼,杀害公职人员,探取赤丸(为杀人标记),残暴凶狠地把人肝切来吃。一旦灾祸发生,横尸在道路旁边,血像泉水一样流淌,腐肉堆积如山。你们为什么不去吃,却甘心这样残忍(地对待壮士)。’(请允许我)替乌鸦和老鹰回答君子:‘说起世上有大恶霸、首恶、大奸贼,司命之神不敢将其录入生死簿,司败(主管刑狱之官)不敢拘捕他们,司隶(负责监察的官员)不敢检举弹劾他们。他们十有八九能在自家窗下寿终正寝,子孙显贵昌盛,坟墓像祁连山一样高大。他们虽然有肉血,我们怎能吃到。壮士自己不爱惜生命,献身于国家,丧失了头颅,我们本来就应当吃(他的肉),他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注释

乌鸦和老鹰,都是贪食腐肉的鸟类。;首,脑袋。;《汉书·尹赏传》记载,长安有群盗专门在夜晚杀人,以红丸、黑丸、白丸为探取的标记,得赤丸者杀武吏,得黑丸者杀文吏,得白丸者负责为死去的同伙料理丧事。这里指杀人作恶的行为。;神话传说中掌管人的生命的神。;春秋时楚官名,主管刑狱,这里泛指主管刑狱的官员。;官名,负责监察,这里指负责监察的官员。;窗下,这里指在家中寿终正寝。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采用了对话体的形式,通过人与乌鸢的对话以及乌鸢的答语,形成一种独特的叙事结构。在情感表达方面,诗中蕴含着对壮士为国捐躯却被国家抛弃的深切同情,同时也表达出对社会上大豪元恶巨奸逍遥法外的强烈愤懑。在意境营造上,‘战城南,日无色’开篇就描绘出战争的惨烈,天色都为之改变,给人一种沉重压抑的感觉。主题思想上,此诗反映了社会的黑暗不公,壮士的悲惨境遇与恶人的逍遥形成鲜明对比,深刻地批判了当时的社会现象。诗中通过对壮士和恶人的不同遭遇描写,增强了这种批判的力度,使读者对当时的社会现实有更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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