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孟宾于

宋 · 李昉 · 七言律诗

原文
幼携书剑别湘潭,金榜标名第十三
昔日声尘喧洛下,近年诗价满江南
长为邑令情终屈,纵处曹郎志未甘
莫学冯唐便休去,明君晚事未为惭
译文 / 白话释义

年幼时就带着书和剑告别湘潭,在金榜上题名排在第十三位。昔日在洛阳名声显赫、热闹非凡,近年来诗作的声誉在江南盛传。长久担任县令心中终究是委屈的,即使身处郎官之位内心也不甘愿。不要学冯唐就此罢休隐退,贤明的君主晚年的任用也不算惭愧。

注释

县令。邑,古代县的别称。;郎官。曹,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西汉时期的大臣,他历经三朝,却一直未能得到重用,到年老时才被举荐。这里用以指代过早隐退的人。

赏析

这首诗在意境上,通过描述孟宾于过去的荣耀与现在的境遇,营造出一种略带愤懑与不甘的氛围。从写作手法来看,首联叙事,点明孟宾于年少离乡且金榜题名的经历,简单直接。颔联采用对比手法,昔日在洛下的声名与近年在江南的诗名,一昔一今,一北一南,将孟宾于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影响力展现出来。颈联表达他对仕途现状的不满,‘长为邑令情终屈,纵处曹郎志未甘’,直抒胸臆地写出孟宾于在职位上的委屈和不甘。尾联运用冯唐的典故,劝勉孟宾于不要轻易隐退,明君晚年用人也是常有的事,情感上表达了对友人的激励与劝诫。整首诗围绕孟宾于的经历与心境展开,主题思想体现了对友人仕途不顺的同情、理解,以及对他的激励与劝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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