偈七首 其三
宋 · 释允韶 · 诗词
原文
月月初一十五,处处槌钟打鼓
若不毁谤禅道,便是呵骂佛祖
尽道慈悲接人,毕竟无过于此
承天鼻孔笑伊,直是未敢相许
坐人舌头即不无,争教无舌人解语
译文 / 白话释义
每个月的初一和十五,到处都是敲钟打鼓(的声音)。如果不是诋毁禅道,就是呵斥责骂佛祖。都说以慈悲之心接纳他人,终究没有比这(前面行为)更过分的了。承天(寺的僧人)暗自嘲笑你们,实在是不敢苟同(你们的做法)。控制人的言语(表达)是有的,但是怎么能让没有舌头的人说话呢。
注释
jì,佛经中的唱词,偈陀之省。;chuí,敲打。;bàng,恶意攻击别人。;hē,怒责。;xǔ,赞同。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此诗运用了直叙的手法,直接描述了初一十五到处敲钟打鼓的现象,简单而直接地勾勒出场景。在情感表达方面,诗人对那些毁谤禅道、呵骂佛祖的行为表示批判,同时对那些自认为慈悲接人却行为不当的人也持有否定态度,有一种激愤之情。在意境营造上,通过描写宗教场所常见的敲钟打鼓场景,营造出一种带有讽刺意味的氛围。主题思想上,表达了对真正禅道内涵的维护,批判那些歪曲和亵渎禅道的行为。诗中以承天寺僧人的态度为代表,鲜明地表达出与不当行为的对立,整体简洁有力,通过日常现象来阐述对禅道理解和捍卫的严肃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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