偈颂 五十八
唐 · 居遁 · 七言
原文
眉间豪相燄光身,事见争如理见亲
事有只因于理有,理慈方便化天人
一朝大悟俱消却,方得名为无事人
译文 / 白话释义
眉间有着祥瑞毫相且身放焰光(形容佛的殊胜之相),就事相上去看(争如:怎如)不如从理上去看更为真切。事相上的存在只是因为理上的存在,理有着慈悲而以各种方便之法度化天上之人与世间之人。一旦大彻大悟,所有的这些(事相、理相的执着等)都会消除,这样才能被称为无事之人。
注释
佛的瑞相之一,眉间的白毫相。;焰,火焰。yàn。;怎如,不如。;天上之人和世间之人,也可指佛道中的仙人等。;彻底的觉悟。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偈颂运用了对比手法,如‘事见争如理见亲’,将‘事见’和‘理见’进行对比,突出‘理见’的重要性。在情感表达上,传达出一种对佛法真理的崇敬与追求,希望通过悟理来达到解脱的境界。在意境营造方面,诗中描绘出眉间豪相、焰光身等带有神秘色彩的佛相,构建出一种超凡脱俗、充满佛性光辉的意境。其主题思想围绕着佛法中事与理的关系展开,强调大悟之后成为无事之人的境界,体现了对佛教修行解脱境界的深刻理解与向往。
主题与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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