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古四十二首

元 · 杨维桢 · 五言律诗

原文
秦穆饮盗马,楚庄忘绝缨。
齐景恩一木,触槐有淫刑。
婧女告齐相,称说辩且正。
明朝拔槐令,婧妇脱因名。
译文 / 白话释义

秦穆公曾经给盗马的人饮酒,楚庄王忘记了臣子扯断帽缨的事情。齐景公因为一根木头而施恩,却因触槐而有了残暴的刑罚。一个名叫婧女的女子告诉齐相,她的诉说既善辩又正直。到了第二天颁布拔槐的命令,婧女也因此摆脱了罪名。

注释

秦穆公,春秋时期秦国的国君,以善于用人和有谋略著称。;楚庄王,春秋时期楚国的国君,曾一鸣惊人,是楚国的一位有作为的君主。;齐景公,春秋时期齐国的国君,在位时政治较为混乱。;女子的名字,这里的婧女是一个勇敢且有智慧的女子,她向齐相诉说事情并最终摆脱罪名。;残暴的刑罚,这里指齐景公因触槐而施加的过度刑罚,体现了他的残暴。

赏析

这首诗运用了对比的写作手法,将秦穆公、楚庄王、齐景公不同的行为和后果进行对比,展现出人性的复杂和世事的无常。意境上,通过这些历史故事的叙述,营造出一种深沉的历史感和对人性的思考。情感表达上,既有对古代君王行为的感慨,也有对婧女命运的同情。主题思想上,强调了行为的后果和人性的多面性,同时也反映了社会的变迁和历史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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