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古四十二首

元 · 杨维桢 · 五言律诗

原文
韩厥戮赵仆,不以私害公。
后人援此义,往往为逄蒙。
曲逆不背本,事主可移忠。
伟哉刘公论,吕布真难容。
译文 / 白话释义

韩厥杀死了赵盾的仆人,却不因为私人恩怨而损害公家的利益。后人援引这种道义,常常却成为像逢蒙那样的人。曲逆侯陈平不背弃根本,侍奉君主可以转移忠诚。伟大啊!刘毅的议论,吕布实在是难以被容纳。

注释

春秋时晋国的卿。他在晋景公三年(前 597 年)的邲之战中,奉晋景公之命,在交战中射杀了赵盾的车右提弥明,又抓住了赵盾。但他认为赵盾是忠臣,放走了赵盾,体现了不以私害公的品德。;赵盾的仆人,在战斗中被韩厥所杀。;传说中夏代善于射箭的人,曾学射于后羿,后来杀后羿自立。这里以逄蒙比喻后人背弃道义,以私害公。;指陈平,因其曾封曲逆侯。他在刘邦打天下的过程中,多次出谋划策,虽曾在项羽处任职,但最终归汉,事主可移忠。;这里可能指刘毅等有识之士,他们对吕布等不忠之人的评判,体现了对忠诚道义的重视。

赏析

此诗从历史事件入手,以韩厥为例,展现了其不以私害公的高尚品德,对比后人常常违背此义,形成鲜明反差。曲逆侯陈平事主可移忠,体现了一种灵活应变的智慧。而结尾提到刘毅论吕布难容,进一步强调了忠诚与道义的重要性。整首诗通过对不同历史人物的刻画,探讨了道德与行为的关系,情感表达较为含蓄,意境深远。在写作手法上,运用了对比的手法,突出了不同人物的行为和品质。主题思想围绕着忠诚、道义、公私之分等展开,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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