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石头和尚草庵歌 其二六

宋 · 释印肃 · 绝句

原文
住此庵,不曾焚????有为香
终日示君君不见,更无余事可思量
译文 / 白话释义

居住在这个草庵之中,不曾燃烧有为法的香。整天展示给你看你却看不见,再也没有别的事情值得去思考了。

注释

燃烧,爇(ruò),在这里表示点燃香等物。;指有所作为,泛指因缘和合所生的现象,有因缘造作之法叫做'有为法'。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首句直接点明居住之所,用'不曾'这一否定词强调了一种超脱于有为的境界。第二句中'终日示君君不见'运用了一种类似呼告的手法,好像在对某个特定的对象诉说,'君'可以理解为泛指世人,写出了一种对世人不能领悟的感慨。从情感表达来讲,透露出一种对自己所秉持的境界不被理解的淡淡的无奈,但更多的是一种超脱的淡然。在意境营造方面,通过草庵这一简单的居住场所,和'不曾焚爇有为香'等描述,营造出一种静谧、超脱尘世的意境。主题思想上表达了对无为、超脱境界的一种坚守以及对世俗难以理解这种境界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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