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杭民勘讼口占

明 · 卢跃龙 · 五言律诗

原文
虞芮代质成,穿林入径行。
是非无我相,案牍悟前因。
列仗惊群牧,传呼乱偶耕。
浮名吾愧汝,休羡使君荣。
译文 / 白话释义

如同虞国和芮国不再相争而有了定案(我来为杭民勘查诉讼之事),穿过树林踏上小路前行。在是非之中没有了自我的执着,面对案牍领悟到前世的因缘。众多的仪仗惊动了放牧的人们,传呼之声扰乱了结伴耕作的农夫。虚名啊,我愧对你们,不要羡慕为官者的荣耀。

注释

虞和芮都是周朝时的诸侯国名,这里用虞芮两国不再相争的典故,表示诉讼之事得到解决。;求正,得到公正的解决。;官府的文书,这里指诉讼的相关文件。;指众多的放牧者。;两人并耕,这里指结伴耕作的农夫。

赏析

这首诗在意境上营造出一种严肃又带有思考性的氛围。从写作手法来看,首联以‘虞芮代质成’这一典故起兴,引出自己勘讼之事,使得诗歌具有文化底蕴。颔联中‘是非无我相’体现出一种超脱自我的理性态度,在处理案件中追求公正无私,‘案牍悟前因’又增添了一种宿命感和对因果关系的思考。颈联通过描写勘讼时仪仗、传呼对百姓的惊扰,从侧面反映出为官者出行的场面,有对比的意味,百姓们平静的生活(群牧、偶耕)被打破。尾联直接表达情感,诗人对浮名感到惭愧,对使君(为官者)的荣耀表示不应羡慕,体现出诗人对官场名利的淡泊之情。整首诗既有对勘讼之事的描述,又有对自我内心的剖析和对名利的态度,思想内涵较为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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