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使君有惠政于吾州别十有六年矣今以请碑文见过为赋三章志别君宦薄然五世同居近有义门之旌故末章及之

明 · 王世贞 · 五言律诗

原文
八叶台司重,西京甲第尊。
萧家当日事,不必至今存。
刺史开廉里,君王表义门。
还闻书百忍,余庆逮儿孙。
译文 / 白话释义

八代人在台省为官位高权重,在西京住宅门第尊贵。萧家当年的荣耀盛事,不必一直留存到现在。刺史开启廉洁之里巷风气,君王表彰有义之门第。还听说书写了‘百忍’(的故事),福泽延续到子孙后代。

注释

指三公等宰辅大臣。;豪门贵族的宅第。;指廉洁的风尚里巷。;仁义之门第,指遵守封建礼教的家庭。;这里指‘张公百忍’的典故,传说唐高宗时张公艺九世同居,高宗问他何以能如此,他书写了百余‘忍’字呈上,后以‘百忍’表示家族和睦、忍让。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运用了叙事与议论相结合的方式。首联通过‘八叶台司重,西京甲第尊’,简单几笔勾勒出萧家往昔的显赫地位,是一种典型的叙事手法。颔联‘萧家当日事,不必至今存’则转为议论,体现出一种豁达的历史观,认为过去的荣耀不必一直留存,有一定的世事无常之感。情感表达上,既有对萧家过去辉煌的一种陈述,也有一种超脱于对过往荣华追逐的淡然。在意境营造方面,诗中通过对萧家的台司之重、甲第之尊的描写,营造出一种曾经富贵荣耀的氛围。主题思想上,通过萧家的事例,在一定程度上宣扬了刺史的惠政和君王表彰义门的行为,表达对美好品德和政绩的赞许。诗的尾联提到‘百忍’的故事,进一步强调了这种品德传承与家族福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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