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作花卿歌
唐 · 杜甫 · 七言
成都有一位猛将名叫花卿,就连咿呀学语的小孩子都知道他的姓名。他杀敌的时候如同矫健的鹘鸟一般迅猛,风火随之而生,见到贼人众多的时候他更加身轻敏捷。绵州副使穿上天子才能穿的柘黄色衣服谋反,我的花卿立刻就将叛乱扫除平定。子章(崔旰的敌人)被打得脑袋血肉模糊,花卿手提他的脑袋掷还给崔大夫(崔旰)。李侯(李奂)再次担任节度使,人们都说我的花卿举世无双。
一种猛禽,音gǔ;绵的繁体字,音mián;用柘木汁染的赤黄色,为天子所服之色;头骨,死人的头骨,音dú lóu;模糊,这里指血肉模糊
《古今诗话》:杜少陵因见病疟者,谓之曰:“诵呈诗可疗。”病者曰:“何?”杜曰:“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其人诵之,疟犹是也。又曰:“更诵吾‘手提髑髅血模糊’。”其人如其言,诵之,果愈。 《苕溪渔隐丛话》:细考此歌,想花卿当时在蜀中,虽有一时平贼之功,然骄恣不法,人甚苦之。故子美不欲显言之,但云:“人道我卿绝世无,既云绝世无,天子何不唤取守京都?”语句含蓄,盖可知矣。 《艺苑雌黄》:世传杜诗能除疟,此未必然。盖其辞意典雅,读之者脱然不觉沉疴之去体也。 《鹤林玉露》:杜陵《花卿歌》末云:“人道我卿绝世无,既云绝世无,天子何不唤取守京都?”此诗全篇形容其勇锐有余,而忠义不足,……语意涵蓄不迫切,使人咀嚼而自得之,可以亚《国风》矣。 《载酒园诗话》:(苕溪渔隐所评)余意则殊不然。此歌上言其勇,中叙其功,下则惜其不见用。其时,禄山虽死,庆绪未灭,思明复叛;良将如卿,远弃于蜀,此少陵所致叹也。 《读杜心解》:前韵叙述,后韵赏叹,本皆赞词也。然前叙平乱,自有一种剽悍之气,跃将出来。后言“髑髅”“掷还”,“重有节度”,功已烈矣,而气则傲睨,誉亦假托。结语亦于言外见非重用之器,即赞为贬。使笔如骇鸡之犀。通体粗辣,“髑髅”二句精采。 《杜诗镜铨》:张云:玉理奇情,他人说不出,久在行间方知(“用如快鹘”二句下)。邵子湘云:“子璋”二语,至今读之凛凛有生气,当时愈疟不虚耳。王西樵云:花卿功罪不相掩,少陵笔亦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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