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三妇艳二首

明 · 胡应麟 · 五言律诗

原文
大妇处华堂,玉貌锦衣裳。
中妇处高楼,玉指拨箜篌。
小妇处金屋,玉簪髻初束。
白日欢未足,良夜更秉烛。
译文 / 白话释义

大媳妇住在华丽的厅堂,美貌如同美玉且穿着锦缎衣裳。二媳妇住在高高的楼阁,用玉指弹奏着箜篌。小媳妇住在华美的金屋,刚刚用玉簪束起发髻。白天的欢乐还不够,美好的夜晚还要点起蜡烛继续欢乐。

注释

古代弦乐器,弦数因乐器大小而不同,分卧式、竖式两种。;华贵的屋子,这里用金屋来形容小妇居住环境的美好,有华丽之意,常与娇贵之人相关联,如‘金屋藏娇’的典故。

赏析

这首诗在文学手法上运用了白描,简单勾勒出三位媳妇不同的生活场景,大妇处华堂的华贵,中妇拨箜篌的优雅,小妇束发髻的娇美,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一幅家庭中三位女子的生活画卷。从情感表达来看,传达出一种家庭内部和谐欢乐的氛围,白日的欢乐延续到夜晚,表现出她们对生活充满热爱和享受的积极情感。在意境营造上,通过对居住环境、人物动作的描写,营造出一种富贵、闲适、愉悦的家庭生活意境。主题思想围绕家庭中的欢乐生活展开,展现了家庭内部的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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