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陈拾遗赠竹簪

唐 · 张九龄 · 五言律诗

原文
与君尝此志,因物复知心。遗我龙钟节,非无玳瑁簪。
幽素宜相重,雕华岂所任。为君安首饰,怀此代兼金。
译文 / 白话释义

我和你曾经有这样相同的志趣,凭借这竹簪又再次知晓你的心意。你赠送我这弯曲的竹节(制成的竹簪),我并非没有玳瑁制成的簪子。这质朴无华的竹簪应该被看重,雕琢华丽的东西哪里是我所能接受的呢。我为你把这竹簪当作首饰戴好,心里把它当作价值昂贵的金子。

注释

弯曲的样子,这里形容竹节。lóng zhōng;一种海龟,其壳可做装饰品。dài mào;淡雅朴素。;雕琢华丽。;价值倍于常金的好金子。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首联‘与君尝此志,因物复知心’直接点明自己与友人志向相同,通过竹簪再次体会到友人的心意,开门见山,直抒胸臆。颔联‘遗我龙钟节,非无玳瑁簪’通过对比的手法,友人赠送竹簪,而自己并非没有玳瑁簪,突出竹簪的特殊意义。颈联‘幽素宜相重,雕华岂所任’,运用对比的手法,将竹簪的‘幽素’与‘雕华’对比,表达出对竹簪所代表的质朴的喜爱和推崇。从情感表达上,体现了诗人对友人赠送竹簪这一行为的感激,以及对与友人之间志同道合情谊的珍视。在意境营造上,竹簪这一意象质朴、淡雅,营造出一种质朴清新的意境。主题思想围绕着友情展开,通过竹簪这一物件,表达了对友人之间纯粹情谊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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