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试陕西

明 · 曹端 · 七言绝句

原文
天道原来秉至公,受天明命列人中。
抡才若不依天道,王法虽容天不容。
译文 / 白话释义

上天的规律原本秉持着最大的公正,接受上天明确的指令而位列人类之中。选拔人才如果不依照上天的规律,王朝的法律虽然能够容忍但是上天不会容忍。

注释

地名,为中国的省级行政区。在诗中是指诗人进行典试(主持考试选拔人才)的地方。;选拔人才的意思,‘抡’有选拔、挑选之意。;秉持、持有的意思。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直抒胸臆,开篇便提出‘天道原来秉至公’,直接点明天道的公正性这一观点,为后文论述抡才(选拔人才)应遵循天道做铺垫。情感表达较为强烈,诗人通过阐述天道、王法和抡才之间的关系,表达出对公正选拔人才的一种强烈的坚持态度。在意境上,构建了一种宏大、严肃的氛围,‘天道’‘受天明命’等词都给人一种庄重、神圣之感。主题思想明确,强调选拔人才要遵循公正的原则,认为这一原则是顺应天道的,有着不容违背的权威性,即使王法暂时容忍违背这一原则的行为,但是从更高层面的‘天’的角度是绝不容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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