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
宋 · 薛季宣 · 七言绝句
原文
诗书灰烬便秦文,便得秦王却误身。
斯具五刑秦再世,六经还有表章人。
译文 / 白话释义
焚烧诗书推行秦文(小篆),这样做虽然得到秦王重用却也误了自身。李斯遭受五刑之时秦朝还在,而六经后来还有表彰推崇之人。
注释
物体燃烧后的剩余物。;这里指秦朝的文字,秦始皇统一文字为小篆。;古代的五种刑罚,墨、劓、刖、宫、大辟。这里指遭受严厉的刑罚。;《诗》《书》《礼》《易》《乐》《春秋》的合称。;同‘表彰’,表扬、显扬。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运用了叙事与议论相结合的手法。首句叙述了李斯焚书推行秦文之事,简洁地概括了李斯在秦朝文化政策方面的重要举措。‘诗书灰烬’生动地描绘出焚书这一行为的残酷性。情感表达上,诗人对李斯既有一定程度的惋惜之情,如‘便得秦王却误身’,表明他虽得到秦王的赏识,却最终落得悲惨下场;同时也带有一种对历史发展的感慨,即便李斯遭受重刑,而文化经典最终还是会被人表彰推崇。在意境营造方面,通过对李斯命运和六经命运的对比描写,营造出一种沧桑的历史感和命运无常的氛围。主题思想围绕着对李斯一生的评价以及对文化传承的思考展开,反映出历史人物的命运与文化发展的复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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