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别处州陈舜卿教授以笔赠之

宋 · 程洵 · 五言

原文
中岁探至道,颇欲齐得丧
偶然遇逆境,又尔起诸妄
贤哉陈夫子,胸次甚夷旷
警我以微言,恐我犹事障
嗟我与夫子,少长异州党
倾盖逆旅中,谈笑便抵掌
谁言江浙远,嗜好无异尚
我虽谬涉世,途穷理归鞅
而君方朝天,高论献忠谠
赠君秋兔毫,聊以代杯盎
勿云管城子,未有食肉相
当知中书君,日侍九天上
译文 / 白话释义

中年探寻最高的道理,很想将得失看得等同。偶然遭遇不顺的境遇,又因此产生各种妄念。贤德啊陈夫子,胸怀十分平易旷达。用微妙的言辞来警示我,担心我仍被俗事阻碍。可叹我与夫子,年少年长时居住在不同的地方。在旅舍中初次相逢,谈笑间便十分投合。谁说江浙之地遥远,喜好并没有不同之处。我虽然荒谬地涉足人世,途穷时道理回归正道。而您正要朝见天子,以高论进献忠直的话语。赠给您秋兔毫制成的毛笔,姑且用来代替酒杯。不要说毛笔,没有封侯拜相的福相。应当知道毛笔,每日侍奉在九天之上。

注释

最高的道理。;得失。;平易旷达。;被俗事阻碍。;古代地方基层组织,这里指居住的地方。;途中相遇,停车交谈,双方车盖往一起倾斜。形容一见如故或偶然结识。;旅店。;击掌,表示高兴或投合。;荒谬地涉足人世,自谦之词。;[yāng],本义是套在马颈或马腹上的皮带,这里可理解为正道、归宿。;朝见天子。;忠诚正直。;秋天兔子的毫毛,可制笔,这里指毛笔。;酒杯。;毛笔的别称。;封侯拜相的福相。;毛笔的别称。

赏析

这首诗在意境上,塑造出一种豁达、坦诚交流的氛围。开篇表达自己探寻至道时对得失的态度,后因逆境产生妄念,从而引出陈舜卿夫子胸次夷旷,能以微言警己,可见其贤德,在对比中营造出一种敬仰之感。诗中通过回忆两人相遇的场景,如‘倾盖逆旅中,谈笑便抵掌’,生动地表现出两人一见如故的情形。从情感表达来看,既有对陈舜卿的敬重、感激之情,也有对两人友情的珍视。在写作手法上,叙事与抒情相结合,通过叙述两人的交往经历,如地域的不同、相遇的偶然、各自的境遇等,自然地抒发情感。主题思想围绕着对友情的珍视以及对陈舜卿品德的赞美展开,展现出一种积极向上的人际交往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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