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见

明 · 顾璘 · 七言绝句

原文
鬼薪白粲动成群,刀笔铦锋自舞文。
郑国不缘诛邓析,孙侨黑白讵能分。
译文 / 白话释义

受髡刑去为宗庙砍柴和受宫刑为官府舂米的犯人成群结队,那些刀笔小吏用锐利的笔锋肆意舞文弄墨。如果郑国不是因为诛杀了邓析,子产(公孙侨)又怎能分清是非黑白呢。

注释

秦汉时的一种徒刑。因最初为宗庙采薪而得名。;亦作“白餐”,秦汉时的一种刑罚,令罪人选精米以供祭祀,以此羞辱犯人。;铦,锐利。锋,这里指笔锋。形容刀笔小吏文笔犀利却用于舞文弄墨。;春秋末期郑国人,法家先驱,曾任郑国大夫,反对将先王作为自己的老师,主张变革。;即公孙侨,春秋时期郑国人,著名政治家,字子产。

赏析

这首诗在文学手法上运用了借古讽今的手法。诗中提到鬼薪白粲等古代刑罚下的犯人以及刀笔小吏舞文弄墨的现象,通过讲述郑国诛杀邓析才使得子产能够分清黑白之事,影射当时社会可能存在司法不公、小吏弄权的现象。在情感表达上,诗人对这种不良的社会现象是充满愤懑和不满的。在意境营造上,描绘出一幅黑白颠倒、司法混乱的黑暗画面。主题思想是批判当时社会司法或者官场中的黑暗现象,对正义缺失表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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