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三仁诗
清 · 陈斐文 · 七言
原文
台湾奸民杀官弁,草疏千言飞告变。疏言草野臣同春,郡丞程峻之故人。
程峻杀贼贼入署,斗大岩城贼争据。臣率义民克复之,解围专望驰雄师。
微臣虽无守土职,郡丞一印臣擅摄。昧死陈情达天阙,神策军来争破敌。
自愿随营杀群贼,乌牛栏前白刃接。贼败大呼伏兵出,矢竭弦亡外援绝,马蹄一蹶身被执。
丁未季冬月十日,骂贼常山死不屈。事闻当宁颁尺一,庙食千秋奖忠烈。
吁嗟乎,庙食千秋奖忠烈,乃是诸侯老宾客。
译文 / 白话释义
台湾有奸诈之人杀害官员,于是有千言的奏疏飞速报告变故。奏疏说我这草野之人叫同春,是郡丞程峻的旧相识。程峻杀贼时贼却攻入官署,小小的山城被贼争着占据。我率领义民攻克收复它,解除围困只盼望有雄师赶来。我虽然没有守卫疆土的职责,但郡丞的官印我擅自暂代。冒死向朝廷陈述情况,神策军前来奋勇破敌。我自愿跟随军队杀敌,在乌牛栏前短兵相接。贼人战败大喊时伏兵杀出,箭用完弦断了外援断绝,马失前蹄而被擒住。丁未年冬十二月十日,像颜常山一样骂贼而不屈死去。事情被朝廷听闻后颁布诏令,千秋万代享受祭祀以嘉奖忠诚英烈。唉,千秋万代享受祭祀被嘉奖为忠诚英烈的,是诸侯的旧交宾客啊。
注释
弁是旧时称低级武官,官弁在这里指官员。;草拟奏章。‘草’为起草、草拟;‘疏’指奏章。;郡守的佐官。;指高峻险要的城。;擅,擅自;摄,代理、兼理。擅摄即擅自代理(官职)。;冒昧而犯死罪,是古时臣下上书帝王时的套语,表示敬畏。;指朝廷。;谓死后立庙,受人奉祀,享受祭飨。;指皇帝临朝听政,这里指代朝廷。;指诏书。古时诏板长一尺一寸,故称‘尺一’。
赏析
这首诗在文学手法上采用叙事的方式,按照事件发展的顺序依次描述台湾发生的动乱事件,如奸民杀官、程峻遇害、同春率众抗敌、被擒以及最终壮烈牺牲等情节,脉络较为清晰。从情感表达来看,充满了对同春忠勇之举的崇敬与赞扬之情,通过对其事迹的描述,使这种情感得以深化。在意境营造上,描绘出了当时台湾动乱的紧张氛围,如‘斗大岩城贼争据’展现出贼人占据山城时的混乱与危险局面。主题思想方面,主要歌颂了同春的忠君爱国、英勇不屈的品质,体现了对忠义之士的敬重与推崇。诗中通过对同春一系列行为的叙述,构建起一个为正义而战、不畏牺牲的英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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