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有父子讼者走以鲁人之法听之喜其改悔而作

宋 · 薛季宣 · 五言律诗

原文
父子本天性,情缘私爱暌
宁留今夕忍,无作望思悲
克己归仁礼,回心即孝慈
同年千古意,圣相不吾欺
译文 / 白话释义

县里有父子打官司的,(我)按照鲁国的法律来审理这个案子,(后来)为他们的改悔而感到高兴,于是作诗。父子关系本来是天性使然,情感却因为私人的偏爱而违背(天性)。宁愿留存今晚的忍耐(不去争讼),不要造成日后望子孝而不得的悲哀。克制自己回归仁礼(规范),转变心思就是孝慈(的表现)。(这种道理和)当年(古人所讲的)是一样的千古之意,圣明的宰相(指孔子,曾任鲁国司寇)没有欺骗我们。

注释

打官司,争辩是非,音sòng;违背,分离,音kuí;克制自己的私欲,出自《论语·颜渊》‘克己复礼为仁’;回归到仁的境界,是儒家思想中的道德追求;这里指孔子,孔子曾任鲁国司寇,被尊为圣人,司寇相当于宰相的职位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运用了直接抒情和议论的手法。首联直接点明父子关系的本质是天性,而私情会使其背离,直白地阐述了观点。颔联通过‘宁……无……’这样的句式,形成一种劝诫的语气,从反面来说明不忍耐而争讼会造成的悲哀结果,富有警示性。颈联则从正面提出解决的办法,即克制自己遵循仁礼,回心转意就能实现孝慈,对仗较为工整。情感表达上,作者旨在劝诫父子之间要遵循天性,克制私欲,以和为贵,表达了对家庭伦理关系和谐的期望。在意境营造方面,诗中虽无太多优美的景色描写,但通过对父子关系的理性思考和道德劝诫,营造出一种严肃而充满人伦思考的氛围。主题思想围绕父子关系展开,强调遵循天性、克制私欲、回归仁礼孝慈等传统道德观念,体现了儒家思想在家庭关系中的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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