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陈二公祠
明 · 汪洋 · 七言律诗
原文
奉职同时尉海滨,微官誓死各捐身
原知苦战违天意,甘守危城识大伦
南国比肩双烈士,雎阳合节两忠臣
百年论定还祠庙,愧尔军前纳款人
译文 / 白话释义
担任官职同时在海滨做县尉,小小的官职却都誓死捐出自己的生命。原本就知道艰苦作战违背了上天的意愿,甘愿坚守危险的城池以懂得大的伦理道德。南方并肩而立的两位烈士,就像睢阳的两位忠臣一样契合节气。百年之后经过评定还能进入祠庙,为自己在军前投降的行为感到羞愧。
注释
在海滨做县尉这一官职。尉,古时的一种官职,掌管军事等事务。海滨,海边。;舍弃自己的生命,为了某种理想或道义而献身。;指重大的伦理道德规范,在这里指坚守城池、不违背道义的行为。;南方地区,这里指阎、陈二公所在的地方。;地名,即睢阳郡,在今河南商丘一带,是历史上著名的忠义之地,有张巡、许远坚守睢阳的事迹。这里借指阎、陈二公的忠义行为如同睢阳的忠臣。
赏析
这首诗从文学手法上看,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将阎、陈二公与‘纳款人’进行对比,突出了二公的气节。情感表达上,充满了对阎、陈二公的崇敬和赞美之情,他们虽官职低微却能坚守道义,视死如归。意境营造上,展现出一种悲壮的氛围,两位烈士在艰难的环境中坚守城池,令人感慨。主题思想方面,强调了坚守大义、舍生取义的精神,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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