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自然处士挽诗 其一
明 · 杨士奇 · 七言绝句
原文
不慕清名达九重,全家长住水晶宫
芰荷为带芙蓉佩,䞉有人传惠济功
译文 / 白话释义
不羡慕能将清正之名传达到天子那里,全家人长久居住在如水晶宫般的地方。以菱角与荷叶为衣带,以芙蓉为配饰,听说有人传颂他惠济众人的功绩。
注释
这里指天子居住的地方,也表示极高的地位。古代认为天有九层,天子所居之处至高无上,故以九重代指。;指菱叶与荷叶。芰,菱角;荷,荷花。常出现在古典文学作品中描绘水乡景色或高洁之人的穿着配饰等。;荷花的别称,在古文中常象征高洁、美好等品质。;施惠于人,救济他人。表示杨自然处士做了有益于众人的事情。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首句‘不慕清名达九重’运用了反衬的手法,通过说不慕能达于九重的清名,突出主人公的淡泊名利。‘全家长住水晶宫’一句营造出一种空灵、美好的意境,将其居住之处比作水晶宫,给人以圣洁、澄澈之感。在情感表达方面,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杨自然处士的敬重之情。从主题思想来说,此诗描绘了杨自然处士不慕名利、全家生活于美好之所的形象,同时也提到了他惠济众人的功绩,赞美了他的高洁品行和惠民之功。诗中通过对他的居住环境、配饰等形象化的描写,生动地展现出人物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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