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制两咏 其一 五色鹦鹉
明 · 杨士奇 · 五言律诗
原文
异质超同类,光辉五色并
非关怜巧语,所重表文明
香粒金为勺,甘泉玉作罂
君恩无限好,能忘陇山情
译文 / 白话释义
这只鹦鹉有着不同于同类的奇异资质,身上的五色光辉交相辉映。并非是因为喜爱它巧妙的言语,看重的是它所代表的文明。用金制的小勺盛着香美的食物,用玉制的罐子盛着甘甜的泉水。君主的恩情无比美好,(它)怎能忘记故乡陇山之情呢。
注释
特殊的品质,这里指鹦鹉不同于同类的特质。;五种颜色并存,形容鹦鹉羽毛色彩绚丽。;巧妙动听的话语,这里指鹦鹉能说会道的本领。;芳香的食物颗粒。;小口大肚的瓶子,这里指盛水的容器。;地名,这里指代鹦鹉的故乡。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首联直接描写五色鹦鹉的‘异质’和‘五色并’的外观特征,简单直接地勾勒出鹦鹉的独特之处。颔联则采用欲扬先抑的手法,先说不是因为喜爱其巧语,而是看重它代表的文明,使得对鹦鹉意义的表达更进一层。颈联通过‘金为勺’‘玉作罂’的描写,从侧面烘托出鹦鹉所受的优厚待遇,展现出宫廷生活的奢华。在情感表达方面,诗中既有对鹦鹉的描述,又蕴含着复杂的情感,既表达了鹦鹉得宠的现状,尾联又通过‘能忘陇山情’的反问,暗示出即使身处富贵优渥的环境,也难以忘怀故乡之情,有一种淡淡的乡愁。在意境营造上,通过对鹦鹉的描写以及它所处的宫廷优渥环境的刻画,营造出一种富贵而又略带思乡惆怅的意境。主题思想上,表面写鹦鹉,实则可能借鹦鹉来暗示身处宫廷之人虽得恩宠,但内心深处仍有对自由或者故土的思念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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