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愤诗四首

清 · 郑孝胥 · 五言

原文
死或不蔽辜,论罪当以榜。
秉衡等徐崇,才可谓漏网。
吾嘉宣化守,击刚奋忠谠。
奈何褒海城,此李反见枉。
天步方艰难,是非在刑赏。
可令天下士,西望徒怏怏。
译文 / 白话释义

有的死刑或许都不足以抵偿其罪过,判罪应当用木牌(公布出来)。秉持公正如同徐崇(那样),才可以说是(有罪的人)逃脱法网。我赞赏宣化的太守,打击豪强奋勇地表达忠诚正直的言论。无奈何褒海城中,这个姓李的反而被冤枉。国运正处于艰难之时,是非就在于刑罚与奖赏。这会让天下的士人,向西遥望(褒海城的事情)只是心中不快。

注释

抵偿罪责。蔽,遮蔽、掩盖,这里引申为抵偿;辜,罪过。;木牌,这里可理解为公布判罪结果的一种载体。;秉持公正。秉,拿着、持着;衡,秤杆,这里表示公正。;忠诚正直的言论。谠,正直的(言论)。;形容不满意、不服气的样子。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运用了对比手法,如将秉衡公正的人和漏网之人进行对比,同时将宣化守的忠谠和姓李之人的被枉进行对比,突出了是非颠倒的现象。在情感表达方面,诗人充满了愤懑之情,对有罪却漏网者的不满,对忠直之人被冤枉的不平,通过诗句直白地表达出来。在意境营造上,通过描述这些不公之事,营造出一种压抑、混乱的社会氛围。主题思想围绕着对社会上刑赏不公、是非颠倒现象的批判,反映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与不合理,表达出诗人对正义得不到伸张的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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