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酒

清 · 缪公恩 · 五言律诗

原文
家酿瓶之罄,来沽小市前
君谋花下醉,我解杖头钱
不惜杯三百,何妨斗十千
杏林春正好,共酌酒旗边
译文 / 白话释义

家里酿造的酒已经喝光了,来到小集市前买酒。您想要在花下喝醉,我解下挂在杖头上的钱(用来买酒)。不吝惜这许多杯酒(的花费),又何妨一斗酒价值十千钱呢。杏林里春天的景色正好,(我们)一起在酒旗旁边饮酒。

注释

本义为器中空,引申为尽、用尽。;指买酒钱。《世说新语·任诞》记载,阮修常步行,以百钱挂杖头,至酒店,便独酣畅。后以‘杖头钱’为买酒钱的代称。;一斗酒价值十千钱,形容酒价昂贵,这里表示不惜花费重金买酒。;指代美好的景色之处,古代常以杏林指代医家,这里泛指有杏树的地方。;也称酒帘,是古代酒店的标志,通常悬挂于店门口,作为招徕顾客的标识。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运用了叙事的手法,如‘家酿瓶之罄,来沽小市前’直接交代了沽酒的原因是家里酒已喝完,自然地引出后面沽酒、饮酒的情节。在情感表达方面,表现出一种洒脱、豪爽的情怀,‘不惜杯三百,何妨斗十千’,不在乎酒的花费,体现出诗人的豁达。在意境营造上,‘杏林春正好,共酌酒旗边’描绘出一幅杏林春盛、酒旗飘扬,二人对酌的美好画面,充满了生活气息和春日的活力。主题思想围绕沽酒与饮酒展开,展现了诗人及其友人对饮酒的喜爱,对生活中惬意时刻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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