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季皋司理故人也作诗见相勉意二首
宋 · 戴复古 · 五言律诗
原文
梅花庾岭外,别是一山川。
那使民无讼,须知狱有冤。
心常存正直,法不尚平反。
于氏缘何事,阴功到子孙。
译文 / 白话释义
在庾岭之外的梅花之地,是另外一种山川风貌。怎么能让百姓没有诉讼官司呢,要知道牢狱之中存在冤案。心中应该常常存有正直的信念,法律并不崇尚频繁地推翻原判(重新审判纠错)。于氏是因为什么事情,阴德惠及到子孙呢。
注释
山名,为五岭之一,在江西、广东交界处。;诉讼,打官司。;牢狱。;把判错的案件或做错的政治结论改正过来。;阴德,暗中做的有德于人的事。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首联以‘梅花庾岭外,别是一山川’起兴,通过描绘庾岭外独特的山川风貌,为后文的议论抒情做铺垫。颔联‘那使民无讼,须知狱有冤’,运用转折手法,表达出对诉讼与冤案的深刻认识,体现出一种辩证的思维。颈联‘心常存正直,法不尚平反’直接阐述观点,表明为人要正直,在法律执行上不应随意频繁改判,观点鲜明,体现出一种法治的理念。尾联通过‘于氏缘何事,阴功到子孙’的疑问,引发读者思考,可能是借于氏之事暗示因果报应的观念。在情感表达方面,诗中既有对司法公正、人心正直的严肃态度,又透露出对百姓冤案的关注之情。在意境营造上,首联的梅花与山川之景构建出一种开阔又略带冷峻的氛围。主题思想围绕司法公正、人心品德以及因果报应等展开讨论,富有深意。
主题与意象
互动
赏析、译文、注释等信息整理自开源古籍资料,仅供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