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鹄操
明 · 屈大均 · 七言律诗
原文
前黄鹄兮不留女,后黄鹄兮不留子。同是婴孩未有知,泉台相伴徒为尔。
女有魄兮子有魂,安得长随黄鹄身。吁嗟兮,黄鹄恐汝复为人。
译文 / 白话释义
前面的黄鹄啊不会留住你,后面的黄鹄啊不会留住孩子。同样都是婴儿还没有懂事,就在泉台相伴白白地这样了。女儿有魂魄啊儿子有灵魂,怎么能够长久地跟随黄鹄的身体。唉呀啊,黄鹄恐怕你又要成为人。
注释
传说中的一种大鸟,常被用来比喻志向高远或命运多舛。在诗中,黄鹄象征着一种超脱尘世的存在。;指人死后埋葬的地方,即坟墓。这里体现了对生死的具象化描写,强调了生死相隔的现实。;旧指依附形体而存在的精神。在诗中,女儿的魄象征着她的精神在世间的延续。;指能离开形体而存在的精神。儿子的魂则代表着他的精神在另一个世界的存在。;幼小的孩子,这里强调了生命的脆弱和短暂。
赏析
这首诗通过描写黄鹄与婴孩的关系,表达了对生死无常的感慨。在写作手法上,运用反复的手法,强调了黄鹄不留人的事实,增强了情感的表达。意境上,营造出一种凄凉、哀伤的氛围,让读者感受到生死相隔的无奈。情感表达上,深刻地展现了对逝去亲人的思念和对生死的敬畏。主题思想上,以黄鹄为喻,探讨了生死的奥秘和人类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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