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杀诗

宋 · 黄庭坚 · 五言律诗

原文
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
原同一种性,只是别形躯。
苦恼从他受,肥甘为我须。
莫教阎老断,自揣应何如。
译文 / 白话释义

我身上的肉和众生的肉,名称不同但本质并无差异。原本同属一种天性,只是外形身躯有所区别。痛苦烦恼由它们承受,肥厚鲜美供我所需。不要让阎王来决断,自己揣度应该怎样(面对)。

注释

不同。;天性,本性。;阎王,佛教和道教中掌管地狱的神。;chuǎi,估量,忖度。

赏析

这首诗从文学手法上看,运用了对比和说理的方式。前两句‘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直接点明人类与众生在本质上的相同之处,形成一种直观的对比。情感表达上,诗人充满了对众生平等的慈悲之情,通过描述众生受苦而人类为了口腹之欲享用肥甘,表达出对这种不平等的不忍。在意境营造方面,以一种质朴的笔触勾勒出生命平等的画面,没有华丽的辞藻却发人深省。主题思想围绕着戒杀,倡导众生平等,反对人类为了一己私欲而杀害其他生命,体现出一种对生命的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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