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岳处士一首

明 · 黄省曾 · 五言律诗

原文
昔日秦山客,今秋鲁岳行。
卧云过白首,栽竹是平生。
名托林峦贵,家馀草木清。
垆头曾共酒,凄断不胜情。
译文 / 白话释义

过去是秦山的客人,今年秋天前往鲁岳。闲卧于白云之下度过一生,栽种竹子是此生的喜好。名声因山林而显贵,家中剩下草木的清幽。曾经在酒垆前一同饮酒,如今令人悲痛至极难以承受这样的情感。

注释

指酒垆前。垆,是旧时酒店里安放酒瓮的土台子,亦指酒店。

赏析

这首诗通过对岳处士生平事迹和交往回忆的描写,营造出一种清幽而又略带哀伤的意境。从写作手法上看,首联以‘昔日’和‘今秋’的时间对比,勾勒出人物的活动轨迹,给人一种岁月变迁之感。颔联‘卧云过白首,栽竹是平生’,运用简洁的描写,生动地塑造出一个超逸、闲适的隐者形象,‘卧云’体现出其高远的志趣,‘栽竹’则暗示其高洁的品格。颈联进一步阐述其名声与家境,‘名托林峦贵,家馀草木清’对仗工整,将名声与林峦相联系,把家境与草木的清幽相融合,从侧面烘托出岳处士的高雅。尾联‘垆头曾共酒,凄断不胜情’则转为抒情,回忆曾经一同饮酒的场景,与如今的人去物非形成鲜明对比,直接抒发了诗人对岳处士逝去的悲痛之情,整首诗情感真挚,主题明确,表达了对岳处士的怀念与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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