侣台弟以悼妻哭子诗索和,憔悴婉笃,情有不能已者,余欲发乎情而裁之以义也,辄有是作

清 · 赵俞 · 五言律诗

原文
至痛君难割,前型我所师
延陵于礼合,奉倩太情痴
尚有君亲重,休为儿女悲
节哀宜引义,不敢再题诗
译文 / 白话释义

极度的悲痛在你那里难以割舍,古代的贤士是我效仿的榜样。延陵季子的行为符合礼义,奉倩(荀粲)则太过痴情。还有君主和双亲更为重要,不要为儿女之事过度悲伤。节制哀伤应该引用义理,(我)不敢再为此题写诗歌了。

注释

指往昔的贤哲,在此处是说以前的贤能之人是自己效仿的榜样。;即延陵季子,春秋时吴国人。以其贤能、知礼著称,此处以延陵季子的知礼来对比强调应遵循礼义。;即荀粲,字奉倩。他的妻子死后,他悲痛过度,不久也去世了,这里以他过于痴情为反例。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运用了用典的手法,通过‘延陵’和‘奉倩’的典故,对比不同的对待情感的态度,增强了诗歌的文化底蕴和说服力。在情感表达方面,诗的开篇就点明了弟弟的悲痛之深,表现出对弟弟的理解,但随后笔锋一转,以礼义来劝诫弟弟,情感由同情转为理性的劝导。在意境上,整体氛围较为严肃庄重,前两句先肯定弟弟的悲痛是人之常情,而后营造出一种在大义面前应克制私情的氛围。主题思想围绕着用礼义节制过度的悲痛之情展开,体现了在封建礼教下人们对于情感表达的一种观念,即在重视家庭亲情的同时,也要遵循礼义道德,不可过度沉溺于个人的悲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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