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雁字诗十九首
明 · 王夫之 · 五言律诗
原文
此字无人识,空劳历九州。
分明扶日月,因革自春秋。
鸩篆删妖步,莺歌耻佞喉。
冥飞谁弋篡,不坠草元楼。
译文 / 白话释义
这个字没有谁能够认识,白白地在九州游历。它分明能扶助日月,随着时代的变革历经春秋。鸩鸟般的篆文删去了妖邪的脚步,黄莺般的歌声耻笑谄媚的喉咙。在幽暗飞行中谁去射杀篡权者,不让它坠落在草元楼。
注释
一种传说中的毒鸟,羽毛有剧毒,用其羽毛浸的酒能毒杀人。常借指毒药或邪恶之事。;巧言谄媚,善于用花言巧语讨好别人。;幽暗,深远,这里形容飞行的环境幽暗。;用带绳子的箭射鸟,引申为猎取、获取。在此指射杀。;夺取,特指臣子夺取君位或地位等,这里指篡权者。
赏析
从文学手法来看,此诗运用了象征手法,以‘此字’象征着某种神秘而重要的事物或理念,增添了诗歌的神秘感和深度。情感表达上,通过对‘此字’的描绘,表达了对正义、真理等的追求和捍卫,情感真挚而强烈。意境营造上,营造出一种神秘、庄重的氛围,仿佛一个隐藏着重大秘密的世界。主题思想方面,主要探讨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对真善美的坚守等,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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