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妓

明 · 高启 · 五言律诗

原文
乐籍小名收,侯家旧主讴。
笑能撩客喜,醉肯逐人留。
蝶识薰香气,莺惭度曲喉。
更怜谙酒令,少日住扬州。
译文 / 白话释义

她的名字被收录在乐籍之中,曾经是王侯家的歌女。笑容能够撩拨客人的喜悦之情,醉了也愿意陪伴留人。蝴蝶能识别她身上的薰香之气,黄莺都惭愧于她那婉转的歌喉。更让人怜爱的是她精通酒令,年少的时候居住在扬州。

注释

古时官妓的名籍,隶属于乐部。;歌唱。;制曲,唱曲。;熟悉。

赏析

从文学手法来看,这首诗运用了大量的描写手法。首联通过介绍女子的身份,点明她乐妓的身份以及曾在侯家演唱的经历,为人物的出场做了背景铺垫。颔联‘笑能撩客喜,醉肯逐人留’直接描写女子的神态和行为,‘撩’字生动地写出她笑容的魅力,能够引起客人的欢喜,而‘逐人留’则写出她的殷勤。颈联采用了侧面烘托的手法,以‘蝶识薰香气,莺惭度曲喉’,用蝴蝶被薰香吸引、黄莺自惭于她的歌喉,从侧面表现出女子的美貌与才艺出众。在情感表达上,诗人对这名女子充满了欣赏与怜爱之情,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她的喜爱。在意境营造上,通过描写女子的身份、外貌、才艺等,构建出一个富有才情的乐妓形象。主题思想上,主要是对这名乐妓的赞美,从多方面展示她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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