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经 其二
宋 · 陆游 · 五言律诗
原文
秦人燔六经,非与经为仇
方其勇决时,亦为子孙谋
敛金铸巨人,岂复畏鉏耰
千载恶名在,尚与黄河流
译文 / 白话释义
秦朝人焚毁六经,并非是与六经有仇。当他们果敢行事(焚书)的时候,也是在为子孙后代谋划。聚敛金钱铸造巨大的人像(金人),难道还会害怕(百姓拿着)农具(造反)吗?(秦朝焚书的)千年恶名留存至今,仍然像黄河之水一样长流不息。
注释
焚烧,读音为fán。;鉏,chú,同‘锄’;耰,yōu,古代弄碎土块、平整土地的农具。这里代指农具,可理解为百姓造反的工具。;收集、聚敛。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采用了叙事与议论相结合的方式。开篇直接叙述‘秦人燔六经’这一事件,然后以‘非与经为仇’进行议论,阐述秦人焚书的主观目的。‘敛金铸巨人,岂复畏鉏耰’进一步叙述秦朝的其他行为并展开议论,将聚敛钱财铸金人这一行为与害怕百姓造反联系起来。情感表达方面,诗人对秦人焚书这一行为是持批判态度的,从‘千载恶名在’可看出诗人对这种破坏文化典籍行为的不认可,有一种谴责之情。在意境营造上,诗中提到‘尚与黄河流’,以黄河之水的长流不息来类比秦人焚书恶名的长久存在,形象地烘托出这种行为的恶劣影响。主题思想上,此诗主要是对秦朝焚书这一历史文化事件进行评判,表达对破坏文化典籍行为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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