凄其岁晚不胜乡国坟墓之情再得四篇赠宗之毋以示他人也 其四

宋 · 敖陶孙 · 五言律诗

原文
昔我宦南海,宾友日击鲜
今来童市归,掌肉分乌鸢
旅食何足校,苦望双旌烟
愿为墓户家,毋为地行僊
译文 / 白话释义

往昔我在南海为官时,宾客和友人每天都宰杀新鲜的食物(来招待我)。如今从童市归来,手掌中的肉只能分给乌鸦和鸢鸟。在旅途中的饮食哪里值得计较呢,苦苦盼望(官员出行时)双旌的烟火。我愿做守墓人家,不愿做地上的神仙。

注释

做官,如‘仕宦于台阁’,这里读作huàn。;宰杀活的牲畜、家禽,取其新鲜的肉。;应是地名,具体含义待考。;唐代节度领刺史者出行时的仪仗,这里代指为官时的状态,双旌烟表示为官出行时的热闹景象。;守墓人家,表达诗人对安稳平淡生活的向往。;地上的神仙,这里指代漂泊、潇洒但不安定的生活,僊同‘仙’,读作xiān。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前两句‘昔我宦南海,宾友日击鲜’描绘往昔为官时的富足惬意场景,宾客友人经常宰杀新鲜食物招待自己;后两句‘今来童市归,掌肉分乌鸢’则描述如今的落魄,手中的肉只能分给飞鸟,前后形成鲜明的反差。在情感表达方面,诗人流露出对往昔生活的怀念以及对当下困窘处境的无奈与悲哀。在意境营造上,通过往昔的热闹宾朋和现在的肉分乌鸢的景象对比,营造出一种孤寂、凄凉的意境。主题思想上,表达了人生境遇的巨大落差带来的感慨以及对故乡、安定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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