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仪制顾郎中迁山东佥事

明 · 湛若水 · 五言

原文
仪制本清吏,积弊颇厘革。
吾志在邦礼,尔明赞予力。
以礼达诸刑,伐柯不远则。
尝闻伯夷典,可以折民忒。
五刑属三千,依伦以立极。
以兹协于中,配命在天德。
译文 / 白话释义

仪制郎中本是清正的官吏,对积累的弊病多有改革。我的志向在于国家的礼仪制度,你清楚地辅助我的力量。用礼仪来贯彻到各种刑法之中,遵循准则就不会有大的偏差。曾经听闻伯夷掌管刑法典章之事,可以纠正百姓的差错。五种刑罚包含众多细则,依照伦理来确立准则。用这个来使一切达到中正,匹配天命在于上天的美德。

注释

改革,整治。‘厘’有治理、处理的意思,‘革’有变革之意。;辅助,辅佐。如‘赞襄’表示辅助、协助。;出自《诗经·豳风·伐柯》,原指砍取做斧柄的木料,后多用来比喻遵循一定的准则。;商末孤竹君长子,古代高洁之士,传说曾掌管刑法典章之事。;差错。;确立准则。

赏析

这首诗从文学手法上看,较为直接地陈述观点,直抒胸臆。开篇就点明仪制郎中是清吏且有改革积弊之举,简单直接地对人物进行肯定。情感表达上,诗人表达了对顾郎中的赞赏之情,肯定他在仪制方面的贡献,同时也传达出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对以礼治国、以礼达刑理念的推崇。在意境营造方面,诗中虽无华丽的景色描写,但通过对礼仪、刑法等概念的阐述,构建出一种庄重、肃穆的氛围,仿佛让读者置身于一个注重制度规范的严肃环境之中。主题思想上围绕着国家治理中的礼仪与刑法展开,强调二者之间的关联,以及通过遵循礼仪伦理来实现中正的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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