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诸葛寿之 其三
宋 · 孙应时 · 五言律诗
原文
命矣三年病,天乎百岁期
尸饔犹有母,传业更无儿
便作平生尽,空多国士知
增光在金友,人得记埙箎
译文 / 白话释义
命运啊,遭受了三年的重病,上天啊,本应有百岁的寿期。家中还有母亲需要奉养饮食,传承家业却再没有儿子。就这样好像一生走到尽头,白白让众多贤士知晓。好在还有优秀的朋友增添光彩,人们能记得兄弟间的情谊。
注释
指主持饮食之事。出自《诗·小雅·祈父》:‘祈父,亶不聪,胡转予于恤,有母之尸饔。’;一国中才能最优秀的人物。;益友,有才德的朋友。;两种乐器,二者合奏时声音相应和,用来比喻兄弟和睦。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运用了直叙的手法,如‘命矣三年病,天乎百岁期’直接陈述主人公的病况和本应有的寿数,简单而直接地表达出对诸葛寿之命运的悲叹。在情感表达方面,全诗弥漫着一种深深的哀伤与惋惜之情,通过描述诸葛寿之的病、家中的情况以及事业传承无人等状况,如‘尸饔犹有母,传业更无儿’,把这种悲痛从家庭和事业等多方面体现出来。在意境营造上,营造出一种凄惨、悲凉的氛围,让读者能深切感受到人物的不幸。主题思想围绕着对诸葛寿之英年早逝的悲痛、对他家庭状况的同情以及对他才华的惋惜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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