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诗六章为颜季栗赋其一归骨操之一

明 · 沈周 · 五言律诗

原文
惟山有狐,惟水有龙。
实能侮骨,其割为朋。
虽朋其割,终不我离。
微母之灵,儿曷能为。
译文 / 白话释义

只有山上有狐狸,只有水里有蛟龙。它们确实能够侵害尸骨,相互勾结成群。虽然它们勾结成群来侵害,终究不会使我与之分离。如果没有母亲的英灵,儿子又能做什么呢。

注释

侵害尸骨。侮,有欺负、侵害之意;骨,尸骨。;此处可理解为分割、划分,引申为勾结的意思。;怎么,如何,为古汉语中的疑问代词。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诗中运用了比兴的手法,以‘山有狐’‘水有龙’起兴,引出后面关于侵害尸骨以及与母亲关系的内容,使诗歌富有层次感和想象力。在情感表达方面,这首诗表达了对母亲深深的眷恋和敬重之情。诗人通过描述即使面临外界侵害的威胁,自己仍因母亲的英灵而不会被外力所左右,强烈地表现出母爱的重要性以及儿子对母亲的依赖感。在意境营造上,描绘出一种神秘而又危险的氛围,山中的狐、水中的龙,构建出带有奇幻色彩且隐含威胁的意境。主题思想围绕着母爱展开,体现了母亲对儿子的护佑以及儿子对母亲的感恩与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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