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碧园产并头莲三十首
明 · 孙传庭 · 五言律诗
原文
俱饶清远致,相并不相嫌。
目岂学鱼比,翼非效鸟鹣。
总缘头角异,奚但色香兼。
若作芙蓉锷,应劳紫气占。
译文 / 白话释义
都富有清逸悠远的情致,相互并列却并不相互嫌弃。眼睛难道是学着鱼那样两两相比(并头),翅膀也不是效仿比翼鸟(而并连)。总归是因为头部的样子特殊,哪里只是颜色和香气兼具呢。如果把(并头莲)当作芙蓉宝剑的剑锷,应该会让祥瑞的紫气来映照(占取)。
注释
富有,具有。如‘饶有风趣’。;鹣鸟,古代传说中的比翼鸟,常比喻恩爱的夫妻。;在这里指并头莲头部的形状或部分。;剑刃,剑的刃端部位。;紫色的霞气,古人以为祥瑞之气。多附会为帝王、圣贤等出现的预兆。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运用了拟人和比喻的手法。如‘相并不相嫌’将并头莲拟人化,赋予其类似人的情感态度,展现出并头莲和谐共生的状态。‘若作芙蓉锷,应劳紫气占’把并头莲比作芙蓉锷,新奇而独特。在情感表达方面,诗人对并头莲充满了欣赏与喜爱之情,从对其清远致的描述以及独特之处的阐述中可以感受到。在意境营造上,诗中构建了一个清幽、雅致的画面,通过并头莲的形象展现出一种宁静而美妙的氛围。主题思想上,主要是通过对并头莲独特形态、气质等方面的描写来表达对这种花卉的赞美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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