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程氏节妇
明 · 王佐 · 五言律诗
原文
已许夫君死,宁忘血指前。
骨应香后土,心可对皇天。
万古纲常事,三生伉俪缘。
黄泉天地久,此是结缡年。
译文 / 白话释义
已经许下与丈夫同生共死的誓言,怎会忘记以前滴血为誓的情形。身躯应该会让后土也感到芳香,内心可以坦然面对皇天。这是万古不变的三纲五常之事,是三生修来的夫妻缘分。黄泉岁月长久,这里就是成婚之时。
注释
夫妻,配偶。出自《左传·成公十一年》:‘已不能庇其伉俪而亡之。’;古代嫁女的一种仪式,后亦指成婚。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全诗运用了直抒胸臆的手法,开篇直接表明节妇已许生死的坚定态度,如‘已许夫君死’一句,毫无隐晦地传达出节妇的忠贞。在情感表达方面,整首诗充满了对程氏节妇坚守贞节的崇敬之情,通过‘骨应香后土,心可对皇天’等句,将节妇的贞节拔高到可以面对天地鬼神无愧的高度。在意境营造上,诗中通过‘后土’‘皇天’‘黄泉’等宏大的概念,营造出一种庄严肃穆、神圣不可侵犯的氛围,衬托出节妇坚守节义的伟大。主题思想上则明确地对封建时期的节妇贞节观念进行歌颂,反映当时的社会道德价值取向。
主题与意象
互动
赏析、译文、注释等信息整理自开源古籍资料,仅供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