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中遣兴
元 · 张弘范 · 五言绝句
原文
酒尽兴不尽,心奇诗亦奇。
更沽一斗酒,须到百篇诗。
译文 / 白话释义
酒喝得尽兴了但兴致却没有结束,心中感到奇妙诗歌也变得奇妙。再买一斗酒,一定要写出一百篇诗。
注释
兴致,兴趣,指人的情绪和情感状态。在诗中表示饮酒后激发的创作兴致。;买,这里指购买酒。如‘沽酒客来风亦醉,卖花人去路还香。’(《西湖杂诗》);古代盛酒的器具,也作为容量单位。十升为一斗,诗中‘一斗酒’表示购买的酒量。
赏析
此诗在写作手法上,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诗人对酒与诗的热爱。通过‘酒尽兴不尽’和‘心奇诗亦奇’的对比,突出了酒能助兴、诗能抒怀的特点。情感表达上,充满了豪迈奔放的气息,展现出诗人对饮酒作诗的痴迷与追求。意境营造上,营造出一种热烈、洒脱的氛围,仿佛能看到诗人在酒意中尽情挥洒笔墨的情景。主题思想上,主要表达了诗人对诗歌创作的热爱和对自我才华的自信,以及在酒的催化下那种超脱世俗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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