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犯米四十字以喻之

宋 · 朱南杰 · 五言律诗

原文
彼此有人心,人心即讼庭。
初无深利害,倒自费调亭。
私意生荆棘,公家有典刑。
落便宜是益,座右可刊铭。
译文 / 白话释义

富人和百姓都有自己的心思,这心思就如同诉讼的法庭。原本并没有很大的利害关系,反倒白白地耗费调解。个人的私心生出麻烦,国家有相应的法律典章。吃亏其实是有益的,这可以刻在座位右边作为座右铭。

注释

诉讼的场所,这里指矛盾冲突的地方。;调解、调停。;泛指丛生于山野间的带棘小灌木,这里比喻麻烦、阻碍。;法律、典章制度。;座位的右边。古人常把铭文刻在器物上放在座右,以自警。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运用了比喻的手法,如‘人心即讼庭’,将人心比作讼庭,形象地表现出人心的复杂与纷争。在情感表达方面,诗中透露出一种对富民与百姓之间关系的忧虑和劝诫。通过描述因私利产生的纠葛,表达了希望人们不要因小利而失大义的情感。在意境营造上,营造出一种严肃、紧张的氛围,如‘私意生荆棘’让人联想到私心所带来的重重阻碍和麻烦。主题思想上,旨在告诫人们要遵循公法,不要因私人利益而违背公共规则,倡导一种顾全大局、舍弃小我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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