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咏诗 其二 无常

明 · 德清 · 五言

原文
法性本无常,亦不堕诸数
譬彼空中云,当体即常住
圣凡皆过客,去来无二路
是生不是生,非新亦非故
智眼明见人,此外何所慕
译文 / 白话释义

佛法的本性原本就是无常的,也不落入各种定数之中。就好像那天空中的云彩,它本身就是常住不变的(从佛法角度理解的常住,即空性常住)。圣人与凡人都是世间的过客,来来去去并没有两条不同的道路。是存在又好像不是存在,不是新的也不是旧的。有智慧之眼能明晰洞见之人,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可羡慕追求的呢。

注释

指诸法的真实体性,在佛教中为宇宙万物的本质、本体。;各种定数、气数,这里表示世间的种种固定的概念或者定规。;本身,自身。;在佛教概念里,指法无生灭变迁称之为常住,这里不是世俗意义的常住不变。;过路的客人,这里用来形容圣人和凡人在世间都是短暂停留的。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运用了比喻的手法,将法性比作空中云,以云的看似无常却又有常住的特性(在佛法意义下)来类比法性,使抽象的法性概念变得相对直观可感。在情感表达方面,有一种对佛法彻悟后的超脱淡然之情,不被凡圣等概念所束缚,传达出一种对智慧洞见的推崇。在意境营造上,通过描述法性、圣凡、生死等概念,营造出一种空灵、深邃且带有禅意的意境。主题思想围绕对佛法中无常概念的阐释以及对超脱智慧的向往,体现出一种对佛法教义的深入思考与感悟,引导读者去思考无常、存在、新旧等相对概念背后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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