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给事便省归蜀
明 · 罗玘 · 五言律诗
原文
百四十八岁,中分当此年
相看似宾主,人拟是神仙
冠忽加头上,子方归日边
丁宁焚谏草,恐与蜀人传
译文 / 白话释义
一百四十八岁,正好对半分开的年份(指七旬左右)。彼此相看就像宾主一般,人们把他看作是神仙。官帽忽然戴到头上,儿子刚刚从京城归来。反复叮嘱焚烧谏书的草稿,恐怕会在蜀地之人中流传。
注释
对半分开。这里指年龄到了一半,大概是七旬左右。;宾客与主人。;常用来指京城或天子身边。;同‘叮咛’,再三嘱咐。;谏书的草稿。谏书是臣下向君主进谏的奏章。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首联‘百四十八岁,中分当此年’通过数字的运用,以一种新奇的方式点明人物的年龄特征,吸引读者的注意。颔联‘相看似宾主,人拟是神仙’运用比喻,将人比作神仙,营造出一种超凡脱俗的氛围,写出人物的不凡气度。在情感表达方面,既有对童给事的敬重与羡慕之情,也有对他即将归蜀的一种欣然之感。在意境营造上,整体画面呈现出一种带有神秘色彩和高雅格调的氛围。主题思想围绕着童给事归蜀这一事件展开,展现出他的特殊身份、经历以及相关的行为细节,如焚谏草等,从侧面反映出官场的一些文化和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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