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主簿诗主簿名则宣平人吴黄门仕伟之父也军门止杀
明 · 陈献章 · 五言绝句
原文
泣罪天应见,坑降地不知。
自然殃庆至,天道不须疑。
译文 / 白话释义
哭泣着对待犯罪之人上天应该看得见,坑杀投降者大地却不能感知。自然灾祸福运都会到来,上天的规律不必怀疑。
注释
指哀怜罪人。相传舜见罪人而泣下,问其故,则对曰:‘不避死,罪大恶极,自知必死,故哭也。’舜大感其言,于是缓刑。出自《说苑·君道》等典籍。;指活埋已经投降的兵将等,是一种残忍的行为。;祸殃与福庆,这里表示善恶行为所带来的不同结果。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此诗运用了对比手法,‘泣罪’与‘坑降’形成鲜明对比,一者体现出对待有罪之人的怜悯慈悲,一者则是残忍对待投降者的恶行。在情感表达方面,诗人对‘坑降’这种暴行是持批判态度的,而对‘泣罪’这种慈悲之举表示认同,传达出一种对正义和人道的尊崇。在意境营造上,通过‘天应见’‘地不知’勾勒出一种宏大的天地之间善恶有报的氛围。主题思想围绕着善恶有报展开,强调天道的公正,即使人间可能存在‘坑降’这种违背人道的事情,但上天的规律必然会使‘殃庆至’,体现了一种朴素的善恶因果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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