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州杂歌 其四

明 · 欧必元 · 七言绝句

原文
踏歌明月正当街,口嚼槟榔袖里怀
欢若邀侬江店饮,待侬脱下草头鞋
译文 / 白话释义

在明月照耀下的大街上踏歌而行,口中嚼着槟榔,袖子里还揣着槟榔。如果亲爱的你邀请我到江边小店饮酒,那就等我脱下草鞋(就去)。

注释

拉手而歌,以脚踏地为节拍。是古代的一种民间歌舞形式,常见于民间娱乐活动或庆祝场合。;棕榈科槟榔属常绿乔木,果实可以食用,在南方部分地区有嚼食槟榔的习俗。;在诗中是古代吴地方言,可表示‘你’,这里是女子对对方亲昵的称呼。;用草编织而成的鞋子,反映出当时人们朴素的穿着,也暗示出当地的生活风貌。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运用了白描的手法,简单勾勒出一幅充满生活气息的画面。‘踏歌明月正当街’直接描绘出人物在明月下当街踏歌的场景,给人以直观的视觉感受;‘口嚼槟榔袖里怀’进一步丰富画面细节,使人物形象更加生动具体。在情感表达方面,诗中透露出一种欢快、轻松的情绪,通过女子的口吻,表现出对被邀饮酒的期待,充满了生活中的小确幸。在意境营造上,明月当空、当街踏歌、嚼槟榔等元素组合在一起,构建出一种极具地方特色的热闹、闲适的意境。主题思想则围绕着日常生活中的社交与休闲,展现出当地独特的风俗文化和人们乐观的生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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