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游南溪同应驾部徐比部赋 其三

明 · 李攀龙 · 五言律诗

原文
晏游无俗吏,休沐有殊恩
碧草堪同藉,红尘可重论
溪声留倚仗,山色取当樽
夙昔疑吾醉,维舟尚在门
译文 / 白话释义

悠闲游乐时没有鄙俗的官吏相伴,因例假而得到特殊的恩赐。碧绿的草地可以一同坐卧,纷扰的尘世之事可以重新谈论。溪流的声音让我留步拄杖倾听,山的景色就当作面前的酒樽。以前怀疑我是喝醉了,小船还系在门前呢。

注释

宴饮游乐。‘晏’有安定、安乐之意,在这里表示悠闲的游乐活动。;休息沐浴,指古代官员的例假。源于汉代,每五日给官员放假一天,让他们回家休息沐浴。;一同坐卧。‘藉’有垫、衬之意,这里表示以碧草为垫,一起坐卧其上。;系船停泊。‘维’在这里是系、连结的意思。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运用了对仗的手法,如‘碧草堪同藉,红尘可重论’,‘溪声留倚仗,山色取当樽’,对仗工整,使诗句节奏明快,富有韵律美。在情感表达方面,诗中透露出一种闲适自在的情感,诗人在南溪游乐,远离俗吏,尽情享受着自然带来的宁静与惬意。在意境营造上,通过描写碧草、溪声、山色等自然元素,构建出一幅清新、宁静的山水画卷。主题思想上,表达了诗人对南溪美景的喜爱以及对这种悠闲自在生活的向往与珍视。诗中的每一处景色描写都融入了诗人的主观情感,让景色有了情感的温度,如‘溪声留倚仗,山色取当樽’,把溪声和山色与自己的行为联系起来,赋予自然景色灵动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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