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
明 · 陈献章 · 七言律诗
原文
一杖何妨九尺材,白头筋力小低佪。
西崖拄月翩翩去,浦口挑云得得来。
原壤见之休叩胫,醉乡扶我且衔杯。
一生用底公须爱,持赠山僧恐未该。
译文 / 白话释义
一根手杖不妨用九尺长的材料制作,我已白头,力气衰微只能小步徘徊。拄着手杖在西崖像是与月相伴翩翩而行,在浦口像是挑着云朵缓缓而来。像原壤那样的人见了我就不要敲击我的小腿(表示戏谑)了,在醉乡之中扶着我让我暂且饮酒吧。一生都要用的东西您应该珍惜,拿它赠送给山僧恐怕是不合适的。
注释
徘徊,流连。表示行动迟缓的样子。;象声词,多形容马蹄声或行步声,这里形容缓慢前行的样子。;敲击小腿。出自《论语·宪问》中关于原壤的故事。;指饮酒。;完备,合适。
赏析
这首诗在意境上营造出一种悠然、洒脱又略带寂寥的氛围。诗人以杖为依托,描绘了手持长杖时的各种姿态,如‘西崖拄月翩翩去,浦口挑云得得来’,通过奇特的想象,将拄杖与自然景象相连,仿佛人与杖一起融入到月色、云气之中,充满了诗意和画面感。在写作手法上,运用了典故,如‘原壤见之休叩胫’,原壤叩胫是一种无礼的行为,此处诗人反用典故,表达自己希望不受打扰的心境。情感表达上,诗中既有诗人对自身年老力衰的感慨,又有对杖的珍惜之情,还有一种在生活中寻求自在与闲适的愿望。主题思想围绕着杖展开,通过对手杖的描述与态度,体现出诗人对生活、自身处境以及人际交往等多方面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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