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张元隆从事藩司入觐归司有独鹤见之必鸣且舞遇他人则否元隆以为吉兆求诗予序之为歌曰

明 · 黄瑜 · 五言律诗

原文
鹤之鸣,鸿厥声。鹤之舞,仪其羽。猗嗟乎,子当出群。
谁其云,崔山君。
译文 / 白话释义

鹤的鸣叫啊,使它的声音远扬。鹤的起舞啊,整理它的羽毛仪态。哎呀呀,你应当是出众超群的。是谁说的呢,是那崔山君(这里或许是个虚构或有特殊含义的角色)。

注释

其,他的,这里指鹤的。;叹词,表示赞叹。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运用了比兴手法。以鹤的鸣与舞起兴,鹤在中国古代文化中象征着吉祥、高雅等美好的意象,诗中通过对鹤的鸣叫声远扬、舞蹈时仪态优美的描写,引出对张元隆的夸赞,暗示他如同出众的鹤一样。在情感表达方面,充满了对张元隆的祝贺与期许之情,将鹤见他必鸣且舞视为吉兆,表达出对他的美好祝愿。在意境营造上,构建了一个带有神秘祥瑞色彩的氛围,鹤的鸣舞让人联想到美好、灵动的画面。主题思想围绕着对张元隆吉兆的肯定以及对他的赞誉,认为他有出众之处。整首诗短小精悍,简洁而生动地传达出特定的情感和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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