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八咏六言十首 其一
宋 · 刘克庄 · 绝句
原文
大绛县人五岁,小鲁申公二年
楞严已难笔受,尚书尚可口传
译文 / 白话释义
大绛县的那个人才五岁,小鲁地的申公(注:此处应是特定指代某人)已经两岁。《楞严经》已经难以笔录传承,《尚书》还能够口口相传。
注释
jiàng,古地名,在今山西省翼城县东南。;具体所指需根据更多的文本背景确定,可能是某个被称为申公的人物,这里或许是一种特指。;léng yán,佛教的一部重要经典,全称为《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用笔记述别人口授的话,这里指笔录经典内容的传承方式。;儒家经典之一,是我国上古历史文件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将大绛县五岁之人与小鲁地两岁的申公进行对比,这种对比很奇特,看似无关联的人物在年龄上形成一种对照关系。在情感表达方面,有一种对时光、对知识传承的感慨。五岁与两岁的年龄差,可能暗示着不同的成长速度或者是不同的起点。而提到《楞严》难以笔受,《尚书》却可口传,这里通过对两部经典传承方式的不同描述,营造出一种对文化传承现状的思索氛围,或许是感慨经典传承面临的不同境遇,也反映出作者对文化传承的关注这一主题思想。诗中通过简单的人物年龄和经典传承的表述,以小见大,给读者留下思考的空间。
主题与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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