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单父宋希贤孝友诗卷

元 · 许有壬 · 七言绝句

原文
家贫身壮赘它门,有志浑如不赘人。
致乐致哀终子职,肯教秦法变彝伦。
译文 / 白话释义

家中贫穷身体强壮却入赘到别人家,心中有志向就如同没有入赘一样。尽到让父母快乐和哀伤的责任,这终究是子女的职责,怎么能让秦国的法律改变人伦常理呢。

注释

男子就婚于女家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如诗中‘家贫身壮赘它门’,描绘了主人公因家贫而入赘的情况。;尽力使父母快乐和哀伤,指尽到子女对父母的情感关怀。这里体现了子女对父母应有的责任和态度。;子女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诗中强调了要尽到让父母快乐和哀伤的责任,这就是子职的体现。;秦国的法律,在诗中可能指代当时的一些规章制度或习俗,与传统的人伦道德形成对比,突出了对人伦道德的坚守。;常道、常理,诗中‘肯教秦法变彝伦’表达了不能让秦国的法律改变人伦常理的坚决态度。

赏析

这首诗在文学手法上,通过对比突出了主人公的志向和坚守。一方面描写了入赘的现实境遇,另一方面强调了对父母尽孝的坚定决心,两者形成鲜明对比,使人物形象更加鲜明。情感表达上,体现了对坚守传统人伦道德的赞美,以及对违背常理行为的批判。意境营造上,以家庭琐事为切入点,展现出平凡而又真挚的家庭情感。主题思想上,强调了子女应尽的孝道以及对传统人伦道德的维护,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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