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庵十首

宋 · 刘克庄 · 七言律诗

原文
豫为终制付诸儿,莫待飞腾变化时。
涑水书仪非含玉,魏公治命欲披缁。
外加麟楦中先悴,生著蝉冠死岂知。
除卸布衾堪覆首,更无一物可相随。
译文 / 白话释义

预先把自己的丧葬制度交代给儿子们,不要等到自己飞黄腾达变化(去世)的时候。涑水先生司马光的《书仪》里丧葬并不含玉,韩琦临终遗命想要披僧衣(出家修行)。外表像麒麟楦一样徒有其表内心早已憔悴,活着的时候戴着高官的帽子死了哪里能知晓。除去被褥能够覆盖头部,再没有别的东西可以相随。

注释

丧葬制度。;指司马光,司马光为涑水先生。;古代关于书札体式、典礼仪注的著作,这里指司马光的《书仪》。;古代丧葬时的一种习俗,把玉放在死者口中。;指韩琦,封魏国公。;出家修行,缁(zī),黑色,僧尼多穿黑衣。;麒麟楦,指徒有其表的人。;汉代侍从官员之冠以貂尾蝉文为饰,后泛指高官。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运用了典故。如“涑水书仪”“魏公治命”,借助司马光和韩琦的故事来阐述对生死之事的看法,丰富了诗歌的内涵。在情感表达方面,诗人传达出一种对生死的豁达态度,以及对世俗功名利禄的看透。意境营造上,整体氛围较为平静、超脱,没有对死亡的恐惧与哀伤。主题思想围绕着生死和丧葬之事展开,通过对生前身后事的描述,告诫儿子们自己的丧葬安排,也表达了对功名利禄不过是身外之物的看法。诗人以一种较为冷静的笔触书写,反映出对生死的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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